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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春:党组书记、局长 1955年7月出生,哈尔滨巴彦县人,汉族,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曾任巴彦县镇东乡乡长、七台河市农委政研科科长和生产技术科科长、七台河市农业局副局长、农委办副主任、主任、党组书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现任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市司法局全面工作,侧重抓计财装备科、办公室和公律科工作。
李利:党组成员、副局长 1959年4月出生,山东青岛即墨市人,汉族,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8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曾任黑龙江省军区战士、黑龙江省军区边防第三团二营正排职、副连职译电员,七台河军分区司令部副连职、正连职、副营职、正营职机要参谋,七台河军分区茄子河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现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全局工作,并侧重抓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科(法制科)工作。
杨文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51年2月出生,辽宁丹东凤城市人,汉族,1969年10月参加工作,197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曾任桦南县八虎力乡团委书记、党委纪检委员、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七台河市政法委副科长、政工处主任、办公室主任,七台河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副处),现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刘晓辉: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1955年10月出生,辽宁铁岭开原市人,汉族,1970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曾任七台河市工业局机械工人、市汽车公司乘警环卫处干事,七台河市劳改支队副科级宣传干事、团委副书记,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正科级纪检员、助理调研员,现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分管组织宣传、干部人事警务和干部教育工作。
刘克明:依法治市办副主任 1951年11月出生,哈尔滨宾县人,汉族,1968年4月参加工作,197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曾任哈尔滨宾县新甸镇新安学校教师、教导主任、校长,宾县中学教导主任,七台河市司法局科员、法宣科副科长、科长,市司法局助理员调研员,现任依法治市办副主任。主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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