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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管理科主要职能
1、制定本行政区域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变更登记和司法鉴定人行业准入的初审和申报,名册编制和名册的初审和呈报工作;
3、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
4、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诚信档案;
5、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组织和促进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
7、负责司法鉴定统计、总结和报告工作;
8、协助省厅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9、完成省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办理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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