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管理科主要职能

  1、制定本行政区域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变更登记和司法鉴定人行业准入的初审和申报,名册编制和名册的初审和呈报工作;

  3、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

  4、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诚信档案;

  5、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组织和促进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

  7、负责司法鉴定统计、总结和报告工作;

  8、协助省厅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9、完成省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办理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