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办事指南
http://qitaihe.hljsf.gov.cn   2007-12-13 13:07:20
  • 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性法律证明活动。公证处是代表国家统一行使法律证明权的证明机构。

  • 公证的业务范围

  (一)证明法律行为,包括:合同、协议、收养、遗嘱、继承、赠与、遗赠、送达、拒书等。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包括:委托书、声明书、承诺书、章程、保证书、会议决议等。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包括出生、生存、死亡、婚姻状况、经历、学历、亲属关系、译本、节本、复印本、身份、国籍、签名、保全(证言、行为等)证据等。

  (四)证明(无疑义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呈人可持公证处出具的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必经过起诉程序)。

  (五)办理提存、开奖、拍卖、招投标、财产清点、清算、估损、评估、财产抵押登记和其他辅助性工作,包括:翻译、保管财产、文书、提供咨询、代书、担当法律顾问等。

  • 怎么申请办理公证

  办理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依法履行公证程序,并且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如:户口、身份证、营业执照)介绍信、委托书,被证明的法律文书以及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材料,如遗嘱、房照、结婚证等。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或由公证处派员登门服务。但办理遗嘱、收养、赠与、委托、声明等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 公证与工商鉴证、私证的区别

  公证是公证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的行为,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工商鉴证是行业管理和监督,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且只能对经济合同鉴证。

  私证是公民私下作证,属于民间产权,不具有国家认可的法律效力,最终则起不到“证”的根本作用。

  • 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的区别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遗嘱经过公证后,如立遗嘱人要变更、撤销的话,必须再经公证程序。否则,自行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无效。

  • 抵押登记公证

  抵押物登记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其设定抵押的财产进行登记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内容的财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公证:

  1、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非企业组织所有的机械设备、牲畜等生产资料;
  2、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
  3、个人所有的家具、家用电器、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生活资料等;

  办理抵押登记公证的财产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抵押登记公证后,该财产再发生转让、买卖均属无效行为。

  • 保全证据公证

  保全证据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司法证明活动。

  保全证据的范围包括保全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物证、书证、视听材料、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等。

  • 提存公证

  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据法定条件或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办理提存公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迟延受领债权标的的;

  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

  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表人又不清的;

  4、债的双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5、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提存的。

作者:本站管理员 来源:七台河市司法局 公证处 编辑:本站管理员